轉知:水域安全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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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


張貼日期: 2022-09-23 13:30:17  點閱:73


一、從事水域活動時,應選擇合格場所(ex:合法經營之游泳池)或完善安全設施及配置救生員之海水浴場,並謹記「救溺五步」與「防溺十招」,考量自身體能,從事安全的水域活動。

二、有關水域安全宣導資料,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(https://watersafety.sa.gov.tw/)或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-水上活動安全(https://www.nfa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56)下載使用。

三、再次籲請各校重視水域安全宣導,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,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加強宣導,共同守護學生生命安全。